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2021“党的光辉照我心”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合唱比赛暨第三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00:00  浏览:

各基层团委: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庆祝党的百年华诞,颂扬党的丰功伟绩,讴歌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历程,激发城建学子爱党爱国热情,展现我校学生的青春风采,增强学生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决定联合举办2021“党的光辉照我心”——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合唱比赛暨第三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开幕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党委宣传部 共青团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初赛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月17日

初赛地点:根据各基层团委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决赛时间:2021年10月20日

决赛地点:学校音乐厅

三、活动具体要求

1.参赛形式:合唱

2.参赛要求:

初赛:各院(系)以团支部为单位全员参与比赛,参赛曲目为校歌《银杏树》,每个院(系)评选出一个最佳团支部,由学校颁发校歌传唱“最佳团支部”奖项,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动员青年学生参与,加强校歌推广的全面覆盖。

决赛:参赛曲目为必唱曲目与自选曲目各一首,其中必唱曲目为校歌《银杏树》,自选曲目以“党的光辉照我心”为主题,歌曲内容要求歌颂祖国、热爱母校。参赛曲目要求内容健康、格调高雅、形式积极。

3.决赛参赛队伍要求:

各基层团委通过初赛选拔组建一支队伍进入决赛,人数45-60人(男女比例不限),指挥1名(本校学生或教师均可),领唱限报2名(本校学生)。禁止添加伴舞、朗诵、口号等任何表演形式,如有违反,直接取消参赛资格。服装穿着整齐、得体,能够体现参赛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

4.伴奏形式:

请各基层团委于10月17日前将伴奏音乐(mp3格式)发送至syucutw@163.com,伴奏音乐以“**(院/系)合唱比赛伴奏+曲目名”命名。

5.比赛出场顺序要求:

比赛先后出场顺序按抽签结果顺序进行,由各参赛单位领队对参赛顺序进行抽签。

6.表演时长:

初赛:4-5分钟

决赛:8-10分钟

四、奖项设置

最佳人气奖1个、最佳团队奖2个、最佳表现力奖3个、最佳风采奖2个、最佳团支部8个。

五、评比办法

本次比赛将本着“公平竞争、公正评判”的原则,邀请学校领导、专业教师担任评委。(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六、报名方式

请基层团委于10月15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到校团委邮箱syucutw@163.com,邮件以“**(院/系)合唱比赛报名表”命名;于10月18日前将附件3发送至校团委邮箱,邮件以“**(院/系)合唱比赛最佳团支部登记表”命名,纸质版送至留学生院楼205校团委办公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红阳

联系电话:024-31679847

附件:

1.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合唱比赛报名表

2.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合唱比赛评分表

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合唱比赛“最佳团支部”登记表

©2024 共青团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380号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留学生院205室    电话:024-31679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