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落实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要求,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扎实做好我校团员发展的管理工作,校团委计划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发展团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
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时交纳团费;
3.学习态度端正,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向上,勇于进取;
7.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并将参加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入团的重要考察内容;
各基层团委需在5月27日将附件2、附件3以及附件4,电子版(注明(院)系全称)发至邮箱syucutw@163.com。
校团委将根据上报材料,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预审,审查合格后,在《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三)分配团员编号,发放《入团志愿书》(5月31日)
各基层团委上交(附件5),领取《入团志愿书》及团员证。各基层团委须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
各基层团委组织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接收青年入团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由培养联系人在支部大会上向全体团员青年汇报被介绍人的入团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学习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
1.团员入团的团支部决议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举行。表决时,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 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2.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3.会议流程按照下发《团支部决议大会PPT》(附件6)进行。
4.团支部决议大会召开时校团委指派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各(院)系也应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一同进行记录。如有异议请当场联系校团委工作人员进行情况核实,如无异议则各(院)系工作人员应完全按照校团委工作人员《团支部决议大会一式两份表》(附件7)进行抄写。一式两份表上不允许有任何涂抹、改动。
5.团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团申请书,一并由校团委审批。
《团支部决议大会一式两份表》于召开团支部决议大会后24小时内上交,由校团委审核。6月11日上交填写好的《入团志愿书》及团员证。校团委审批接收新团员必须召开委员会,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审议的主要内容是: 申请人是否具备团员条件, 入团手续是否完备等。并将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并通知报批的团支部。校团委审批两名以上青年入团时, 应逐个审议和表决。审批通过后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六)收集新入团青年的团员证,集中到校团委填写编码、加盖钢印。并将新发展团员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等相关材料进行归档。
1.入团仪式可以由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组织。
2.在入团仪式上,由上级团组织的代表或本级团组织的负责人带领新团员宣誓。
附件: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发展新团员工作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