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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社会实践优秀典型暨优秀学生社团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年03月10日 00:00  浏览:

各基层团委:

为引领我校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社团文化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通过社会实践、社团文化活动等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提高我校学生社会实践、学生社团活动的质量,更好地发挥社会实践、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支持引导社会实践、社团文化健康发展,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并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年度社会实践优秀典型暨优秀学生社团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原则

1.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

评比工作要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由各基层团组织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层层推荐,逐级评比。

二、奖项及名额

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4个以内);

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14名以内);

社会实践优秀团队(16个以内);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42名以内);

优秀社团(22 个以内);

社团先进个人(30 名以内);

优秀社团指导教师(21名以内)

三、评选条件

1.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能够围绕学校实践育人总体要求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社会实践任务;

(2)积极动员本单位师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工作准备周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明显;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社会实践活动受到校内外媒体报道;认真组织学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有成熟的实践安全管理机制和举措,无实践安全事故;

(3)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并结合实践基地开展了具体的实践服务活动,有一定规模,且形成特色;

(4)组织优秀团队、实践队员代表开展社会实践报告会,分享社会实践经历与体会,汇报实践成果,营造实践成才的良好氛围。

2.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1)政治素质高,关心实践学生思想动态,注重激发学生实践热情,引导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增长本领;

(2)发挥专业特长,精心指导学生科学选题、深入调研、细致总结实践成果;

(3)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切实担负起实践团队安全管理职责。

(4)各院系至多上报2名。

3.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1)实践活动主题鲜明,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实践队员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锻炼;

(2)实践活动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能够密切结合实践地需求,开展实践服务活动,切实为当地群众提供帮助,效果明显;

(3)实践团队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机制,无安全事故;

(4)充分发扬团队精神、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团队分工明确,实践总结报告真实、客观、无弄虚作假现象,调研论文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实际意义,社会实践成果突出,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爱国爱党爱校思想,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政治素质高,奉献精神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对团队完成实践任务有较大贡献;

(4)实践活动具有典型性,能为其他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或团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实践成果优秀,实践报告、论文或其他成果有较高学术价值或社会效益。

5.优秀社团

(1)注册满一学年的学生社团;

(2)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及学生会社团管理部关于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社团骨干团结有朝气,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活动中能起引领作用:

(3)社团配备有力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热心学生社团工作,能在学生社团建设和活动中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凝聚作用,同时配备独立的会旗会徽等标识;

(4)社团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民主。社团具有完善的领导机构,领导成员民主选举产生。社团的重大活动和重要决策都能民主讨论,科学决策,社团负责人能定期向社团联合会和社团成员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5)积极配合校学生会社团管理部工作,开展有独立特色的社团活动,活动安排周密详实,宣传方式多样,不无故缺席社团管理部的相关会议、培训及活动;

(6)及时提交内容详实的活动策划书、经费预算、活动总结等资料;

(7)社团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影响力,活动的指向性清晰,活动内容有品位,能很好地吸引广大师生参与到社团活动中:

(8)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年度无违纪现象,具有规范的会员注册制度和财务制度。

6.社团先进个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爱国爱党爱校思想,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政治素质高,奉献精神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对社团发展有较大贡献;

(4)所属社团必须完成本学年登记注册且会员数量在二十人以上。

(5)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6)征求指导老师的意见,酝酿推荐人选。

7.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1)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坚定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学生成长,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2)熟悉学生社团情况,积极承担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学生社团政治方向、协助学生社团规划社团发展、进行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开展学生社团骨干业务指导等工作任务,且活动效果显著。

(3)参与评选的老师所指导的社团应当已经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

(4)各院系至多上报3名。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方式

根据工作实际,各项申报材料均需要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纸质版报送至

留学生院楼205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团委邮箱syucutw@163.com。

2.报送要求

(1)格式内容要求。材料需使用Word2013排版,事迹材料正文部分使用仿宋字体,四号,行距为固定值23磅。活动照片控制在10张以内,图片须有相关注释。所有奖项申报材料(院系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以院系为单位打包发送,内含文件命名规则:XX院(系)团委+XX奖项申报材料。

(2)字数要求。申报集体类奖项的书面材料不少于2000字;申报个人类奖项的书面材料不少于1000字。相关证明材料应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酌情添加附件。

(3)时间要求。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6点前。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基层团委需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落实,并就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向各院系党委进行汇报,保证申报工作有序进行。

2.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各基层团委要以民主集中制为评优工作的指导原则,遵循优中选优的评选方针,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按照工作程序,层层把关,综合测评,切实保证高质量完成本次评优工作,在评比过程中要注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履行公示程序,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各基层团委要积极宣传动员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加强对学生青年的教育引领,积极推荐选树青年师生集体和个人典型,引导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学校、院系共青团工作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

此次评优工作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在评比过程中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校团委,一经核实,取消相应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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