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大学生救助、帮扶工作的指示精神,学校团委将继续开展2019年大学生寒假返乡车费补助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正式学籍,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的驻沈高校非沈阳市户籍的本、专科大学生。
(一)家庭经济困难,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二)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5.本学期获得过其他经济资助(如助学金、奖学金等)
每年在寒假前期发放贫困大学生返乡车费补助金,标准为每人200元(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一)各基层团委从本单位贫困生名单中按照评定标准确定人选,按照名额分配表于11月3日(周二)下班前报送下列材料各一份:
1.《2019年寒假返乡车费补助金学生名单汇总》(详见附件2);
(二)由校团委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申请返乡车费的贫困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无异后,将返乡车费补助金发放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