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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9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寒假返乡车费补助金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0年11月11日 00:00  浏览:

各基层团委: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大学生救助、帮扶工作的指示精神,学校团委将继续开展2019年大学生寒假返乡车费补助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正式学籍,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的驻沈高校非沈阳市户籍的本、专科大学生。

二、发放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二)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四)无支付返乡车费能力;

(五)下列情况不予发放返乡车费:

1.抽烟、赌博、酗酒、挥霍浪费;

2.转学或自动退学;

3.保留学籍不在校或休学;

4.受党团组织和学校留校查看以上处分;

5.本学期获得过其他经济资助(如助学金、奖学金等)

三、发放标准

每年在寒假前期发放贫困大学生返乡车费补助金,标准为每人200元(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四、发放程序

(一)各基层团委从本单位贫困生名单中按照评定标准确定人选,按照名额分配表于11月3日(周二)下班前报送下列材料各一份:

1.《2019年寒假返乡车费补助金学生名单汇总》(详见附件2);

2.户籍证明复印件

(二)由校团委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申请返乡车费的贫困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无异后,将返乡车费补助金发放给学生。

联 系 人:刘红阳

联系电话:024-31679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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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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