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按照团中央关于2021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要求,现就团内统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能监测、不填报,非必要、不填报”的原则,以依托“智慧团建”系统监测为主,线下填报作为补充。
本项要求与往年不同,仅统计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情况(如:因团组织新建未录入,因工作涉密等原因不宜录入,因入团年龄、编号等问题未录入等)。即基础表数据与“智慧团建”系统监测数据,共同构成完整团统数据。
《专项表:普通高等学校分年级学生数、团员数统计表》:以院系为单位填报,不要遗漏。同时,提交年度发展团员工作情况报告,含:(1)2021年的主要做法、亮点、成效;(2)2021年所有发展团员具体数量及相应号段;(3)对发展团员工作的意见建议;(4)2022年指标需求、现状、考虑等。并加盖基层团委公章,与团统数据一并报送。
1.请认真学习填报各项说明后再行部署。务必检查准确、核实准确、汇总准确,因不严不实、数据错误导致的后果由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承担。
2.上报时间为 2021年12月17日前。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留学生院205室,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邮箱:syucutw@163.com。